關于本科課程考試成績錄入和成績更正辦法的通知

發(fā)布者:系統(tǒng)管理員審核:wyh終審:發(fā)布時間:2013-05-07瀏覽次數(shù):7564

各院(系)、相關任課教師:

    一、成績錄入

1. 任課教師在考試周結束后的1周內完成成績評定和錄入工作,具體錄入截止時間每學期在行政網和選課網上公布。

2. 確需延遲錄入成績的,需提交《浙江大學教師申請延遲錄入成績申請單》,報本科生院教務處備案,教務處將在網上向學生公布這些課程的成績錄入截止時間。

3. 在規(guī)定的截止日期內未錄入成績的課程和教師,本科生院將在行政網和選課網上公布。

4. 截止日期超過10天不錄入成績的課程,學校將關閉成績錄入系統(tǒng),

5. 后續(xù)需要錄入成績的教師需要遞交書面報告,經學院(系)主管教學院長(或系主任)簽字、學院蓋章后,經本科生院同意方可開通系統(tǒng)錄入成績。

二、成績更正

成績更正是指成績錄入生成并向學生公布后再需要進行更正分數(shù)的行為。教師更正學生成績的程序操作如下:

1.   教師登錄浙江大學現(xiàn)代教務管理系統(tǒng)(jwbinfosys.zju.edu.cn,輸入工號和密碼,在“成績更正”的菜單里選擇學年、學期,選擇相應課程、班級,選擇,輸入學生學號,填入修改后的成績,保存,打印《成績更正表》并簽名。

2.   由學院教務員把經過主管本科院長簽名、蓋有院系公章或本科教育科公章的《成績更正表》交教務處存檔。

3.   教務處根據(jù)學院提供的《成績更正表》,匯總后在網上公布一周。

 

 

 

 

本科生院教務處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?一一年五月十二日

附件一:浙江大學教師申請延遲錄入成績申請單

附件二:浙江大學成績更正單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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